项目概况
304am永利集团比亚迪产业学院-整车工作站实训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可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前台处购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YZZD-20240702号
2.项目名称:304am永利集团比亚迪产业学院-整车工作站实训设备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48万元
4.最高限价:4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做无效响应处理。
5.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6.合同履行期限: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注:①如投标人为非企业法人,则5、6、7项无需提供。
②如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则5、6项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③享受国家政策缓交或减免规费税金的,可提供政策支持文件替代相关证明材料。
2. 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4.拒绝下述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8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自行前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咨询处报名购买。报名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报名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自行承担后果。
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现场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7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三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开标时间:2024年7月22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东开标三室(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5.投标人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2020〕123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304am永利集团”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304am永利集团
地址:扬州市文昌西路458号
商务联系人: 孔老师
电话:0514-87697823
学院技术联系人:汪老师
电话:18852857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玉君
联系方式:0514-82129121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1日